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陆家嘴论坛上宣布,将继续发挥科创板示范效应,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1+6”政策措施,加快构建更有利于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此次改革包括设立“科创成长层”、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等内容,旨在更精准服务技术突破显著、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强的优质科技企业。
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指引》)等相关配套业务规则,明确成长层的设立定位、纳入与调出条件、信息披露等要求。存量的32家未盈利企业自指引实施之日起纳入成长层管理。
《中国证券报》等多家权威媒体指出,该系列制度创新有望进一步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为优质“硬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重点内容一览
(一) 设置科创成长层,加强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科创成长层”的部分相关规定如下:
【定位】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企业调出条件】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调出科创成长层:(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2)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识条件的,调出科创成长层。
在此基础上,《科创成长层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披露要求:
科创成长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符合条件且将被调出科创成长层的公告。上交所及时将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
(《科创成长层指引》第五条第一款)
(二) 提升制度包容性,保护信息技术安全
《意见》提出: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配套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以下简称《预先审阅指引》)进一步明确了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指引:
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者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计划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确有必要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预先审阅其发行上市申请。
(《预先审阅指引》第三条)
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已经按照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进行更新,且在预先审阅结束后未发生影响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新增事项的,上交所可以不再提出审核问询。
(《预先审阅指引》第八条第二款)
此前,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主要适用于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随着《意见》扩大适用范围并设置“科创成长层”,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硬科技”领域的优质未盈利企业将迎来良好发展机遇,获得更精准的融资与上市支持。
此次改革还包括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等多项制度创新,进一步强化对企业信息安全、技术安全的保护,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精准度与上市公司质量。业内普遍认为,相关举措将有助于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同时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
在此背景下,鲲鹏资本将持续贯彻落实深圳市产业规划部署,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深入研判政策体系和市场趋势,发挥专业投资优势,助力“硬科技”企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海证券报公众号,《中国证券报》